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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看料】【案例评析】通过行贿承接业务获利如何处置

来源:清风云南    时间:2023-03-28 10:13:14

原标题:【案例评析】通过行贿承接业务获利如何处置


(资料图)

【典型案例】

贾某,A国企主要负责人;

赵某,某管材销售公司老板。

2004年起,赵某成立多家管材销售公司,代理销售阀门、水泵、水暖器材等供水管材、管件,并承揽供水管道工程分包业务。

2004年至2022年,贾某(另案处理)应赵某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帮助赵某将其代理的管材品牌纳入A国企供应商名录,并通过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帮赵某承接相关供货业务。

其间,赵某先后送给贾某财物共计260余万元。经审计,除去正当经营支出,赵某通过行贿承接的业务共计获利4800余万元。

【观点分歧】

本案中,赵某为谋取经济活动竞争优势,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已构成行贿罪。对赵某通过行贿承接业务所获4800余万元利益如何处置,存在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虽然赵某通过行贿获得承接A国企业务的机会,但4800余万元的收益是基于赵某正常经营行为所获得的,与行贿行为没有直接联系,且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也投入了资金和劳务,因此该4800余万元不属于违法所得,不应追缴。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4800余万元虽然是赵某通过经营行为获得的收益,但其承接A国企业务是通过行贿获得的,公权力已经介入赵某的经营活动中,所获收益不全是合法所得,但公权力的影响无法计算具体数额或比例,从有利于当事人角度考虑,4800余万元不应追缴。

第三种观点认为,赵某通过行贿进入A国企供应商名录,所获得的属于非财产性利益。此后,其在贾某帮助下承接A国企业务均是基于进入供应商名录的前提条件。赵某承接A国企业务获利4800余万元虽不是直接经济利益,但属于行贿所获得的间接利益。在计算通过行贿获利数额时,已将赵某投入的资金、劳务等正当经营支出刨除,因此,4800余万元属于行贿犯罪的违法所得,应全部追缴。同时,赵某所获进入A国企供应商名录的非财产性利益也应予以纠正。

【意见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

准确界定行贿所获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案中,赵某通过其经营行为获得4800余万元利益,看似是其经营行为带来的必然结果,有一定正当性,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其获得利益的基础是进入了A国企的供应商名录,并承接了A国企的业务。这两个事项都是通过行贿达成的,是一个相互衔接、分步推进的整体行为。

首先是赵某进入A国企供应商名录,接下来是承接业务,最终目的是获得巨额收益。因此,对赵某获得4800余万元的行为要整体看待,纳入A国企供应商名录和帮助承接业务是谋利的整体行为,不能割裂认为承接业务经营获利系市场行为,其本质上是基于行贿犯罪行为获得的利益,该利益具有不正当性。

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因此,赵某所获4800余万元收益属于其违法所得,应予以追缴。

精准认定不正当财产数额

精准计算行贿犯罪所获不正当财产性利益的数额是作出处置决定的前提和基础。计算时应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

全面客观取证。要全面收集相关企业账册、财务凭证和银行流水等书证,通过书证客观反映企业经营获利情况;要询问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查清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隐瞒获利情形,并在计算时充分考虑。

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像本案这样通过承接业务获取利益的,在计算不正当财产性利益数额时,应充分考虑行贿人必要的经营成本,包括场所租金、原材料费用、人员工资等。如行贿人无其他收入,也应计算其一份合理的工资收入,一般可参照职工人均工资计算。

委托专业机构计算。计算不正当财产性利益时,应委托第三方专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保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本案中,专门的审计事务所对赵某公司承接A国企业务经营收益情况进行了详细审计,并扣除正当经营支出和合理的个人工资,最终算出其共计获利4800余万元。

非财产性利益需同等重视

行贿人通过行贿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有时是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学位学历等,这些利益具有非财产性,无法直接用金钱数额来衡量,但却可能影响一方政治生态,如通过行贿获得不正常的职务职级晋升等;也可能影响一方营商环境,如通过行贿获得经营资格资质,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等。

本案中,赵某通过行贿进入A国企供应商名录,就是一种经营资格,是其后来承接该国企业务的基础。因此,对于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的处置同样需要高度重视。

职务职级、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学位学历等均是主管单位或职能部门通过一定法定程序决定或授予的,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直接作出取消、撤销、变更的决定,应将查清的问题移送相关主管单位或职能部门,跟踪督促其依照规定予以纠正,确保行贿人不能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获得任何不正当利益。

束龙(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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